突尼斯共和国位于非洲北部,东北部紧靠地中海,东南部和利比亚连界,西部和阿尔及利亚接壤。 突尼斯国旗呈横长方形,它的长与宽之比约为三比二,由红白两色组合而成。旗面为鲜艳的红色,这是国旗的主色调;旗帜中央有个白色圆地,它的直径为旗面宽度的一半,距上下和左右的距离相等。白色圆地中有一弯新月和一颗星星,均为红色,新月在左,星星在右,新月包着星星,呈圆形状。 突尼斯国旗好似一团火,红色象征着突尼斯人民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,象征着摆脱殖民统治的胜利。伊斯兰教是突尼斯的国教,教民把白色看作是神圣和纯洁的色彩,对白色非常崇敬,因此把它放在红色旗地的中央。新月和星星是伊斯兰教的一个标志,与宗教的风俗有很大的关系,被许多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作为国旗的一种主要图案。 突尼斯国旗的历史可追溯到奥斯曼帝国时代,新月和星星就来自奥斯曼帝国的标志。16世纪突尼斯沦为奥斯曼帝国的一个省,1881年沦为法国的“保护国”,1956年月20日成为独立王国,1957年废黜国王,成立突尼斯共和国。从奥斯曼帝国到突尼斯成为共和国的年代,星星和新月始终是突尼斯国旗图案的主要内容。 |